原创新经济知识产权新经济今天在线“军队不动,粮草先行”
新经济线E获悉,2019年11月中国证监会批准20只新的养老目标基金后,FOF产品再次集中投放。

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最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行政许可申请显示,2020年2月19日,卜式、长新、榕通、新华、农银汇理、普银安盛、易方达、国手证券、鹏华等14家基金公司拥有的FOF产品获得批准。
"新的个人所得税递延养老金政策的突破迫在眉睫。届时,不仅商业养老保险,而且银行理财、基金、信托等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都有望纳入投资范围。”对此,一些市场参与者对新经济线E表示,“在批准FOF产品的背后,也向外界发出了一个重要信号,即提前储备产品,以扩大后续投资范围。”
今年2月15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闫庆民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鼓励和支持社保、保险、养老等中长期基金入市,并推动推行个人养老保险递延税账户投资公募基金的政策。
新经济E行指出,这也是自2018年5月个人所得税递延养老保险试点启动以来,“账户”这一关键词首次正式公开调整。
事实上,第三支柱的实施体系包括产品体系和账户体系。目前,我国第三支柱的实施模式是产品制,只有部分养老保险可以纳入税收优惠范围。
业内人士认为,在同样的竞争下,公开发行FOF赛马圈地具有先下手为强的优势。在养老目标基金需要FOF运作的情况下,公开发行基金可以依靠其丰富的产品线为投资者提供多层次的收入来源。同时,公开发行产品的规范运作模式和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加上FOF产品的二级风险分散,可以大大降低养老金目标产品的投资风险。
公开数据显示,到2019年底,全国社保基金总资产将达到2.6万亿元,累计投资回报率为1.25万亿元,年均投资回报率为8.15%。作为主要机构的经营者,公开发行基金管理56%的养老金,公开发行基金帮助社会保障基金实现国内股票投资组合15.76%的年回报率。
窗口期又来了
根据对新经济E线的了解,根据试点的初步目标,监管层希望在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加快养老保障第三支柱的建设,并计划于2019年5月启动个人所得税递延养老金制度试点成为常规。
但是,由于涉及的环节很多,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金政策的实施被推迟了。现在,有迹象表明一个新的窗口期又来了。
第三个支柱是个人养老金,这是政府给予的税收优惠和以个人名义的自愿参与。它可以采取保险、基金、信托、财务管理等形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另一份报告,2020年可能是个人养老保险建设被打破的一年,相关的制度改革已经在进行中。今年年初,中国保监会在《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号文件中明确指示,要加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
1月1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黄宏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要加快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改革的顶层设计,下一步要把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改革纳入国家重大改革。最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也做出了具体安排,以促进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发展。
新经济的E行指出,充足性、可持续性
但是,近两年来,由于EET税收优惠模式被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试点采用,以及由于间接税制度、试点自身的不足等因素,效果并不显著。具体而言,保费在支付环节按一定标准税前支付,个人所得税在投资环节免税,个人所得税在征收环节按7.5%的实际税率征收。
在三个试点城市中,上海的社保和公积金将在2019年扣除工资收入的17.5%。以上海30岁的男性投保人为例。如果月平均收入为10000元,每月可扣除税前保费600元,每月少交个人所得税35.5元,30年共12780元,占收入的0.036 ‰。月平均收入在16667元以上的,每月税前扣除保费1000元,个人所得税每月缴纳不足100元,30年累计收入36000元,不足0.060‰。由此可见,上述节税是偏低的。
在我国实施的产品体系下,个人作为参与载体购买第三支柱的合格金融产品,只对产品层面给予税收优惠。根据积累期的收入类型,可分为三种类型:甲类收入确认型、乙类收入保证型和丙类收入浮动型。其中,根据收款方式,B类产品分为月结算收入产品(B1)和季结算收入产品(B2)。
兴业证券分析师张益东表示,中国的税收环境和递延所得税养老金试点的不足是试点效果低于市场预期的主要原因。具体来说,中国是一个典型的间接税主导型国家,2018年占增值税和消费税总额的56.9%。企业所得税占22.6%;个人所得税仅占8.9%,远低于同期美国联邦税的50.6%。
此外,从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个人纳税人数量将减少到6400万左右,仅占总人口的4.6%,进一步降低了税收优惠政策下的人口覆盖率。然而,税收优惠偏离实际需求和复杂的操作过程是试点失败的内在原因。
账户体系模式的突破
新经济的E线指出此次个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最大亮点是从产品体系到账户体系的第三支柱模式的突破。个人账户系统模式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统一、公开、安全、便捷的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并与其他相关平台互动。

在账户体系下,开立个人商业养老基金专用账户作为个人参与的载体。税收优惠通过账户支付、购买第三支柱的合格金融产品、领取养老金福利、查询保险权益信息等方式授予账户级。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公开表示,统一账户体系的建立是系统设计的关键环节。统一账户体系能有效防止行业分割、管理分割和条块分割,有利于扩大覆盖面,衔接财税政策,做好税收、投资和提取等各方面工作。因此,确保账户体系的统一是确保第三支柱养老金政策和个人缓税政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步。
据报道,中国证监会在前期工作中,一是制定个人递延所得税养老金账户投资公开发行基金业务的规则,完成信息平台建设。二是加强产品储备,将养老金目标基金和部分长期规范运作、投资风格明确的公共基金纳入投资范围。
张益东认为会计制度的优点是:第一,个人产品选择、产品转换和处理的便利性更高;第二,收集账户信息和宏观调控的成本较低。第三,账户已经实现
截至2019年底,整个市场共有83种公开发售的FOF产品(经合并计算)。产品的数量和规模显著增加。产品类型从单一的普通FOF发展到普通FOF和养老FOF(目标日期和目标风险)的双轨发展,涵盖低、中、高不同风险水平,为具有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选择。其中,已建立养老目标基金64只,总规模超过240亿元。
在去年11月批准的20个养老金目标基金中,郑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三个,即东方红一河积极养老金目标五年(FOF)、东方红一河平衡养老金目标三年(FOF)、东方红一河稳定养老金目标两年(FOF)。同时,南方基金还批准了两个产品,包括南方养老金目标日期20403 (FOF)和南方养老金目标日期20453 (FOF)。
此外,中国银行、上海投资摩根、大成、安信、中加、交通银行施罗德、国手证券、国海富兰克林、广发、万佳、中欧、农业银行汇力、泰达宏利、田弘等14家基金公司也有一只养老金目标基金获批。截至新经济上线之时,上述20只养老金目标基金尚未正式推出。
可以看出,作为未来业务的增长点,许多基金公司已经提前安排了头寸。随着中国养老基金所得税递延政策即将生效,公开发行FOF产品也将迎来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