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办(以下简称“内蒙古金融办”)官方网站发布《防范非法金融借贷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
内蒙古金融办指出,由于新一轮“皇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和资金短缺,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民间借贷”和“点对点借贷”的旗号,打着“无担保”、“无担保”、“低息”、“快贷快贷”等非法金融借贷活动,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危害。
《风险提示》指出,公众应警惕常规贷款、农村牧区高利贷和网上平台贷款。
其中,“常规贷款”风险是指常规贷款通常被伪装成合法的“私人贷款”,整个常规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通常采用以下方法:
一个是“虚高的贷款额”,犯罪分子利用借款人急于筹集资金和不计后果地使用资金,以法规为由,诱使借款人签订高于实际贷款额的合同。首先,根据合同金额将资金转入借款人账户,然后要求借款人提取并返还未实现的高部分,以形成银行流量与合同金额一致的表面证据。
第二是“故意制造违约”。还款日采用失去联系、电话故障、系统问题等手段,故意造成借款人无法正常还款。逾期形成后,以“违约”的名义收取高额滞纳金和手续费。
三是通过所谓的“谈判”、“谈判”、“调解”等软暴力手段或事先威胁、暴力等手段“提起虚假诉讼”,并在后期通过诉讼、仲裁、公证等手段向借款人索取“债务”,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农村牧区放高利贷”的风险是指非法金融机构和个人在农牧区,尤其是偏远地区广泛分布熟悉的销售人员。他们利用农牧民缺乏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打着“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信用社”的幌子从事高利贷活动。有些人甚至诉诸暴力来勒索债务,这有着不良影响。
最后,“网上平台借贷”的风险是,在辖区内注册的所有P2P网上借贷机构都承诺退出并关闭其业务的情况下,仍有一些在经济发达地区注册的网上借贷分支机构以“贷前调查”或“贷后管理”的名义,实际上在网下招揽业务,诱使借款人通过手机APP进行借贷。
贷款合同名义上收取较低的贷款利息,但实际上它改变了方向,收取额外费用,如“保险费”、“服务费”和“担保费”。实际利率远远高于受法律保护的贷款利率和借款人的承受能力,造成“欠款越多,信用受损越多,催收越暴力”等不良后果。
此外,还有一些非法网络平台诱使没有收入来源的借款人提前消费。当借款人无力偿还时,他们被诱导从其他贷款平台“借新还旧”,导致贷款本金和利息“滚雪球”式增长。
据Qifinance的子公司Qiwen.com称,在《风险提示》发布的同一天,内蒙古自治区非洲事务办公室发出了《疫情防控期间理性选择投资渠道谨防非法集资陷阱》提醒。
办公室指出,在疫情期间,非法集资陷阱主要是通过“网上财务管理”、“回扣”、“区块链”和“虚拟货币”等手段进行的。
具体而言,通过“网上理财”进行非法集资,是指犯罪分子利用国内公共防疫的特点,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宣传P2P点对点借贷和网上商城投资,炒作虚拟货币、基金、期货等虚假金融产品,向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
利用“回扣”进行非法集资,是指犯罪分子利用公众对新皇冠肺炎的恐慌,谎称可以买卖“口罩”、“消毒剂”和“特效药”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