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某企业倾倒了3414.5吨强酸废液 生态环境部接受了监督

2020-07-01 09:43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在有关部门的严厉打击下,危险废物的非法倾倒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并没有被完全禁止。

6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月度新闻发布会,近日河北省某企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事件引起公众关注。

对此,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提问:据媒体报道,河北省邢台市魏县经济开发区润民生物科技河北有限公司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在7个县(区)的13个地点非法生产农药,倾倒了3414.5吨强酸废液。请简要介绍一下相关的情况,生态环境部做了哪些工作?今后生态环境部将如何进一步采取措施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的行为?

每个记者都会在新闻发布会上提问。资料来源:生态和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发言人兼教育司司长刘友斌回应说,5月27日,生态环境部和公安部成立了一个联合工作组,在河北省邢台市魏县进行调查。目前,生态环境部已联合公安部,对该案实施挂牌督办。

多部门开展打击危废环境违法行动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对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问题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压力,但即便如此,仍有企业顶风作案。

据新华社报道,今年3月下旬,邢台县警方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当地村庄周围倾倒不明液体。3月30日下午,专案组抓获犯罪嫌疑人卢和王,并在卢的半挂卡车和小货车上查获31吨未稀释废液。最后,污染源是位于邢台市魏县经济开发区的润民生物技术河北有限公司。

地方当局对废液进行了鉴定,发现废液的主要成分是亚磷酸和二乙胺,它们是有毒和危险的废物。废液会对土壤和水造成严重污染,后续处理成本非常高。

位于邢台县台子井乡西台子井村排土场,在邢台市二级地下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排土面积约800平方米,排土量约24吨。

新华社记者5月底在这里看到,倾倒点靠近兴芬高速公路,从高速公路外的斜坡上可以清晰地看到黑色的废液痕迹,下面干涸的河水中仍有许多废液的痕迹。村民告诉记者,那几天气味特别呛,附近的草都被烧死了。

 

经调查,该企业实际控制人李某指示总经理将废液以每吨230元的价格交给陆某费。从2019年3月29日到事件发生,吕牟飞组织多人在邢台市7个县(区)的13个地点非法倾倒230辆汽车和3414.5吨废液,包括邢台县、南河县、龙瑶县、仁县、桥东县、桥西县和开发区。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刘友斌表示,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加入公安部对邢台市环境污染案件进行监管。下一步,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开展行动,打击农药等重点行业、危险废物倾倒案件多发地区和危险废物重大违法行为中涉及危险废物的环境犯罪,严厉惩治涉及危险废物的环境犯罪。

今年前5月固废进口量同比减少45.3%

在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中,固体废物的进口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对此,刘友斌指出,禁止进口国外垃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时代和新的形势下做出的重大决策安排,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标志性举措。

自2017年以来,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大幅度下降。2020年1~5月,全国固体废物进口量为322.6万吨,同比减少45.3%。相关改革工作一直稳定有序

最近,中国固体废物进口量急剧下降(单位:万吨)

下半年,生态环境部将继续上半年的审批模式,按照既定计划进一步减少包括废金属在内的固体废物的进口数量;自2021年以来,中国已完全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生态环境部将不再接受和批准与固体废物进口相关的申请。

同时,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24条指出,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发展改革和海关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该法第25条规定,如果海关发现进口货物涉嫌固体废物,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属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进行管理。

对此,刘友斌强调,今年是禁止外国垃圾进入中国、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体制改革的最后一年。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于9月1日生效,该法明确了对涉嫌固体废物进口货物的认定、非法入境固体废物的返还和处置的法律要求,并大幅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进一步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

刘友斌表示,生态环境部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和地区一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改革战略的决心,持之以恒,坚持同一个方向,不遗余力,继续大幅减少固体废物进口量,确保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