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夏冰每编:张海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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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前夕,为了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广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识别违法广告的能力,3月12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公布了2020年第一批12起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虚假违法广告主要涉及医疗服务、教育培训、食品等领域,以虚假承诺、虚假效果、概念混淆、虚假宣传等形式误导广告受众。
例如,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利用官方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在线自媒体宣传自己的商品或服务,这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商业广告行为,也是违法广告高发的地区。
在上述12起曝光案件中,记者注意到在“永和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广告违规案”中,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了“此杯国酒,决胜褒奖”的标题,永和豆浆的广告中包含“永和豆浆产品作为国家礼仪进入驻华使馆”的内容。经核实,双方在非正式场合向个别使馆工作人员展示了他们的产品。展示行为和产品未经政府授权,与广告严重不符。上述广告混淆的概念误导了观众。作为回应,市场监管部门实施了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非法广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在“上海临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中,涉案公司在微博及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其驾照考试培训项目,如“最早20小时内拿到驾照”、“考试不及格,免费复学”、“完全自主管理的一对一教学模式”等。已经证实,“20小时”是指在公共汽车上的20个实际操作小时,而不是总课时。双方承认“最快20小时拿到许可证”是不可能存在的。“免费复读”只免除教学费用和其他费用。“自我管理链”和“完全自我管理一对一教学模式”的宣传实际上意味着双方只是部分自我管理。与此同时,官方网站上的当事人利用学生的驾照,发送锦旗和学生的微信聊天图片来证明他们的推荐。对此,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非法广告,并处以35万元罚款。
对于此类消费者投诉案件,上海监管部门告诫绝大多数企业要坚持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网上自媒体商业广告的管理。广告应当真实全面,不得虚假或误导,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义务。同时,也提醒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理性对待广告宣传,合理安排生活消费。如发现非法广告,可通过12315热线举报。
2019年,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了广告导向管理,加大了对各类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全年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5604起(含80%的网络广告案件),罚款1.0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