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晚,创业板上市公司发布了9页《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学习与改进报告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减持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完善报告》。
在这篇《学习与进步报告》中,龚感叹道:通过学习,他对股票减持有了新的认识。“从上文可以看出,关于减持股份的规定存在于许多规则中,非常专业和详细。我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外部证券专业人士的沟通。在对不允许的事情做出决定之前,我会进行沟通、分析、判断和确认。”
三吴互联网高调发布公司实际控制人龚的《学习与改进报告》,显然是对厦门证监局警告信的“回应”。今年3月17日,三吴互联网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关于对龚少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3号。该警告信提到了龚在短期内披露的两个减排计划之间的不一致。为此,厦门证监局决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向龚发出警告信,并将其纳入诚信档案。警告函还要求龚认真学习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向上市公司提供应披露的信息,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改进研究的书面报告。因此,龚的《学习与进步报告》高调亮相。
从监督的角度来看,龚有必要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证券法律法规的无知是社会上的普遍现象。不仅是一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监事对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就连一些地方官员也对证券法律法规一无所知。例如,中山市前市长李绮红从事股票内幕交易。事件发生后,李绮红说他不知道证券法和内幕交易条例。正是由于对法律法规的无知,一些人因为“无知”而变得“无所畏惧”,然后从事非法活动。
正因为如此,人们学习和了解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对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董事来说,虽然公司已经上市并成为上市公司,但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可能跟不上公司上市的需要。为此,厦门证监局指示3/5互联网公司实际控制人龚研究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这显然是有针对性的举措。
然而,虽然学习法律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遵守法律,这是最终目标。有些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他们不懂法律,对法律一无所知,这使得他们做了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然而,情况往往并非如此,而是违反了法律。还是以龚为例。仅仅因为龚学了法律并不一定就意味着他会遵守法律。他仍然可以违法,这还是很有可能的。例如,龚将于2019年8月20日离任。卸任后,龚成为了3-5互联的“顾问”。每月咨询费为43,000元。“礼包”已经过董事会审查,尚未及时披露。此外,龚在担任顾问的几个月中,报销机票、酒店餐饮、住宿、通信费、培训费和招待费共计78,700元。
不仅如此,龚控制的厦门都都科技有限公司的会计人员自2019年8月加入本公司以来,一直在互联办公室工作。会计凭证等财务数据存储在相互关联的财务部门。除了在上市公司的办公室工作,龚还欠公司1000多万元
因此,学习法律并不意味着遵守法律;一个人可以了解法律,也可以违反法律。此外,那些知道违法的人可以更好地利用法律和法规的漏洞来寻求自己的利益。还是回到龚的“认真研究”的股票减持规则,这显然是有缺陷的。例如,根据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高转让的规定,创业板公司转让10股以上的股份属于高转让,而高转让限制了重要股东的减持。那么,如果要钻这一规则的空子,创业板公司可以转让10股到10股以下,例如,10股到9.9股,这不是一个高转让,和减少重要股东不能受此影响。
这样,创业板公司就可以有理由推出10比9.9的股份转让计划,以保护重要股东的股份减少。这就是“了解法律”的天才。据说流氓并不可怕,他们害怕流氓有文化。例如,一些上市公司推出了股票转让计划,如10至9股。这是有教养的流氓的行为。就连监管机构也无能为力。因此,对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等关键股东来说,学习法律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守法,包括不钻法律的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