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项目火上浇油,许多资金到期后无法收回。真正的控制者暂时失去了联系,他们的办公室一个接一个地更换。我们怀疑该基金筹集的资金被挪用了。随着管理层的更替,洪坤想玩“剥金蝉”的把戏,侵吞投资者的资金投资者代表严新(化名)一直在回复记者《国际金融报》关于鸿坤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坤资产”)的“问题”。
严新提供的《拘留通知书》显示,洪坤资产的法定代表人和最终受益人袁林因涉嫌受贿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监察委员会拘留。投资者还了解到,在通过鸿坤资产发行基金募集的公司中,既有公司股东,也有鸿坤资产股东。洪坤的资产也由关联公司担保,这些公司涉嫌通过担保获得资金。
对此,宏坤资产的法定代表人、最终受益者袁林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上半年(2019年)有一起配合调查的案件。事实上,这与我无关。我有一个公平的无犯罪证明。”
对于难以退出的产品,袁林以天宝食品项目为例,表示私募股权基金本质上是高风险、高收益的,市场风险无法预测。目前,私募股权基金的整体市场状况很差。在扩张期,财务经理承诺投资者保护他们的资本和利润,引发了争议。“我们从未承诺过,”一些财务经理“反过来煽动客户说经理有问题。”
在回应“自筹资金和自我担保”的说法时,袁林说,“这有点荒谬。家族成员不持有基金投资企业的股权。至于担保,它“不是由基金担保,而是由经理自己的项目公司担保,这不会损害基金的利益”。
在采访中,袁林多次强调,洪坤的资产是在基金行业协会备案的总机构,经中国证监会和基金行业协会核实,“没有问题”。"有上诉的投资者可以通过适当的法律渠道,可以起诉和举报."。
30%到40%的基金难以退出
洪坤的资产已经向公众披露。先后发行了物流发展系列、融合系列、特权系列、金融资产系列、城市更新系列、高能系列、创新发展系列、稳健系列、成长系列、汇智系列、金鼎系列、长津昌嘉系列、金鑫系列、平湖联合系列等14个系列基金产品。
2020年3月29日,根据鸿坤资产网站披露的产品信息统计,记者了解到14个系列共发行了42只基金,其中14只基金表现为清算,28只表现为操作。宏坤资产在中国资产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的注册代码为1002601,是一家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根据基金行业协会网站,截至2019年12月24日,洪坤资产运营的基金产品有44个,绝大多数产品没有披露年报信息。
严新投资了宏昆融合系列第二只私募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的主要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华夏兴富嘉善新城项目公司,用于项目公司的建设和发展。基金可以投资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信托计划、基金子公司特定客户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基金行业协会网站上发布的注册私募股权基金经理发行的私募股权基金。
然而,基金到期后通常不能提取。严新请洪坤的资产相关人士了解情况。对方只是笼统地说,近年来股市波动很大,一些产品正在经历一个市场周期。严新对基金合同规定基金投资华夏幸福嘉善新城项目公司感到迷惑不解,“投资的是产业,为什么会变成产业呢?”
据投资者统计,洪坤有17.4亿元的资产无法支付,直接涉及1233名自然投资者。记者了解到,2019年4月22日,宏坤资产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情况说明》,表明该基金经理目前正处于公司战略重组阶段。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相关权益,宏坤资产披露了公司资产和应收款项的权益。截至2019年4月,洪坤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资产总额为36.4亿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资产负债表中提到了三项债权信息,即杭州瑞成汽车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经营租赁车辆而产生的约1.7亿元的债权资产,鸿坤资产与大连开利投资合同纠纷涉及的约2.1亿元的《天宝食品担保合同》的可收回金额。 应收高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高能源顺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高能源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能源天成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诚通新业物流有限公司、王芸等债权约5亿元。
在投资者回应记者说鸿坤资产的许多资金无法抽回后,《国际金融报》记者试图通过鸿坤资产披露的信息联系对方,但很多电话号码都没有得到回复。记者走访发现,洪坤的资产已经从陆家嘴地区转移,先转移到虹口地区,再转移到长宁地区。经过多次接触,记者最近联系了宏坤资产的法定代表人袁林。
关于投资者已经回应的资金不支付问题,袁林表示,没有私募股权基金的支付,只有清算和分配。“我们的基金至少有三年,平均有五年。一些基金法规也允许设定开放期。然而,该合同明确规定,如果基金资产不能收回,即使设定了开放期,经理也有权拒绝赎回,而不是客户,个人投资者可能会有一些误解。”
袁林还向记者证实,鸿坤资产在2019年4月发行了《资产情况说明》。当被问及鸿坤资产持有的资产权益以及有多少资金难以抽回时,袁林表示,“大约30%到40%的产品”,“私募股权基金靠一天吃饭,而我们自己的项目也遭受损失”。在这两三年内设定它们是正常的,而市场是如此的糟糕。”“资产权益指的是简单明了的估值,基金的实际价值取决于撤出时卖出了多少资金。浮动利润是浮在水面上的,在市场不好的时候是没有意义的。”
袁林还以天宝食品(以前的天宝股份)为例,说“当押注其股票时,股价是13元,现在的股价是1.20元。那是一家上市公司。如何预测市场风险?股价在两年内下跌了90%以上。”
法人已采取留置措施
在接受记者采访开始时,袁林强调,洪坤的资产是在基金行业协会备案的总机构,能够经受中国证监会和基金行业协会的验证。经过几轮验证,我们与证监局或基金行业协会都没有问题,我们的排名很高。
然而,据投资者称,“袁林失去了他的联赛几个月。据说他因受贿而被拘留。我们很少有人去洪坤的办公室工作。后来,他们把办公室换到了另一个地方,觉得自己在躲避投资者。我们担心他们会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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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新提供的“拘留通知”表明,袁林因涉嫌贿赂而被拘留。
对此,袁林表示,“去年上半年,有一个案件需要配合调查。我可能一两个月不在上海,也无法联系上。事实上,这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后来,司法当局颁发了无犯罪记录证明。我有公正的无犯罪证明。”袁林再次强调:“而且,根据基金行业协会给我们的排名,我们是总机构,我们的风险控制排名是前20%。”
对于投资者回复的合同中的联系方式为空,官方网站披露的联系方式没有得到回复,办公空间多次变更,袁林表示:“在调查期间,投资者去了鸿坤资产管理公司,制造了很多噪音。我们是一家正规的私人股本基金,没有运营,这使得我们的同事无法正常工作。”“现在基金行业不景气,所以我们不得不换一个更小的办公室和更便宜的办公室来省钱。”
令投资者担忧的是,鸿坤资产的大股东纷纷撤资,他们打算清理与鸿坤资产的关系,这可能导致无人负责的局面。“事实上,袁林现在主要负责运营洪坤的资产。一方面,我们担心袁林会失去他的工会或再次被拘留。另一方面,我们也担心原股东和袁林会推卸责任。”严新说。
根据基金行业协会网站截至2018年1月的最新信息,宏坤资产成立于2012年9月29日,于2014年5月26日注册为基金经理。10亿元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它是一家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基金经理。庄克明为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林园为总经理,查普贤为合规风险控制信息报告负责人。
根据天空调查的信息,2018年10月29日,宏坤资产的法定代表人由庄克明变更为,股东陈、崔晴川退出。2019年3月5日,李甲、庄克明、纪晓桐退出董事会,庄克明退出股东。目前,袁林是股权渗透后的最终受益者(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洪坤38.25%的资产,其次是陈壹斌,占最终受益的22.5%。宏坤资产的主要人员是袁林和查普贤。他们分为执行董事、总经理和监事。
涉嫌向关联方转移资金
除了担心洪坤资产的最终受益者袁林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外,投资者还怀疑袁林会将洪坤资产募集的资金转移到其控制下的其他企业,然后告诉投资者该资金会因市场风险而出现亏损,从而占用投资者的资产。
“以何志环境保护项目(原名高能何志)为例。宏坤成长3号、宏坤平潭宏茂、宏坤稳健8号、宏坤长进1号二期等资金投入何志环保公司(高能何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而宏坤资产运营的“平潭宏茂投资管理合伙(有限合伙)”为何志环保第三大股东。宏坤资产的前董事季晓桐担任高能何志的法人和董事长,宏坤资产仅次于股权渗透的第二大受益者陈壹斌是何志严新的实际环保者。
根据严新等投资者提供的信息,洪坤金鼎一号的资金有2.77亿元流向了上海妮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持股比例,股权渗透后的三个最终受益者是陈壹斌、林园和薛正平,与洪坤资产背后的三个最终受益者一致。此外,季晓桐还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季晓桐和袁林有着不寻常的关系”
对此,袁林坦言,“对于智能核环保项目,我们的基金已经连续投资了B轮和C轮,占基金头寸的比重相对较大。可以说,这家公司是我们的大股东,我们已经成为了领导方”。
袁林认为,知识分子核环境保护的“估价的合理性没有问题”,自筹资金是不可能的。“我们围绕何志和原始股东打了很多官司。我们怎么可能互相融合呢?既然开始的时候财务规划不错,通过空壳公司或者他们控制的实体公司,从外面筹集自己的公司,我们就不要了”。
此外,贷款合同没有。HY20170219表明北京中汽
根据鸿坤资产股东会决议文件,2019年8月18日,鸿坤资产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签署第《保证合同》号西藏宏宇。宏坤资产同意为债权人西藏宏宇提供担保责任,向债务人中国企业华盛提供1000.8亿元贷款及利息。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至2023年8月17日。
保证合同表明,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保证范围是指保证人在主合同项下享有的所有权利,其范围应包括:主合同约定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因华盛违约而在主合同中约定的赔偿金、保证人实现主合同权利和本合同项下保证权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对被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保证的影响。
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届满时,中国华盛公司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宏坤资产未按约定履行连带保证责任。西藏宏宇认为,宏坤的资产和中国企业华盛的行为明显构成违约,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2019年11月2日,西藏宏宇向上海市金融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宏坤资产承担《保证合同》范围内的连带保证责任,并向西藏宏宇支付1.66亿元(保证贷款本金为1.0008亿元,按年利率24%计算,2017年2月20日至2019年11月2日的利息为6571.92万元)。
根据众目睽睽调查的信息,由陈壹斌(90%)和薛正平(10%)持股100%的上海泰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比投资)持有中国企业华盛1%的股份,而西藏宏宇是泰比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严新指出,“西藏宏宇和宏坤的资产实际上是袁林控制的企业。袁林利用中国企业华盛的渠道,通过贷款和担保起诉自己,以便将鸿坤资产的资金转移到他控制的其他公司。”
袁林对此说,“不是基金担保,而是经理自己的项目公司担保,而不是损害基金的利益”。袁林指出,与投资者的大多数纠纷都是由公司的扩张期引起的。财务经理向投资者承诺资本保全和收入保护,以违反业绩规则。他们甚至对投资者撒谎,“煽动顾客说经理们有问题”。
袁林透露,“与投资者存在真正的直接争议。大约有八到九起诉讼被提起。基本上,我们赢得了所有的胜利。投资者有正确的法律渠道,可以起诉,也可以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