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医疗保险的价格严禁随意波动必须在线三年频率不低于一年

2020-04-03 10:36  来源: 陈孝先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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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医疗保险可以适时调整,但不能随意调整。4月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IRC)发布了一份文件,规定此类产品在推出三年后才有资格进行利率调整,并且一年最多只能调整一次。调整前必须公布一个月的利率。

早在2019年11月底,长期医疗保险价格可能出现波动的消息就传出了。当时,在介绍之前,正在征求相关意见。2020年4月2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限制保险公司需要调整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

例如,第一次调整费率的时间不得早于产品上市销售之日起三年,每次调整费率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一年。保险公司可以为不同的被保险人群体确定不同的费率调整范围,但分组方法应与产品定价政策一致,且不得超过产品条款中约定的费率调整上限。由于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不同,保险公司不允许执行差别费率调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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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

销售可调整费率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应向申请人提供产品说明,并在申请表中约定申请人如何接受费率调整信息。在产品描述的显著位置,应使用至少比文本大一个尺寸的粗体字来表示该产品是长期医疗保险产品,保险费率可调整,保险期间或保证续保期间可调整保险费率。此外,产品说明书还需要规定费率调整的依据和过程,以及被保险人获取相关信息的方式;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时间、首次调价时间、后续调价的最小时间间隔以及每次调价的上限;被保险人调整费率的权利和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考虑到保险的复杂性,面对深奥的专业词汇,普通消费者往往很难理解它背后的含义。《通知》还要求产品说明以案例和被保险人可能面临的年度费率调整的形式证明本产品提供的保护。其中,利率调整的论证可以区分不同的利率调整情况,但至少应包括条款中约定的利率调整上限的论证情况。

《通知》通过引入费率调整机制,解决了困扰医疗保险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明确传达了鼓励发展长期医疗保险的积极信号,有利于为消费者提供更长保障期、更全面保障责任的保险产品,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长期健康保障需求。

说清楚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严格规范销售行为,引导投保人正确理解长期可调费率医疗保险产品。

销售人员应向被保险人提供产品说明,明确提示费率可调整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的特点和可能的费率调整,并向被保险人详细说明费率调整后被保险人有权退保或不续保,以及退保或不续保可能造成的损失或风险。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申请表约定的方式将费率调整的原因和调整后的费率通知投保人,告知其有权退保或不续保,以及退保或不续保可能造成的损失或风险。

规章制度

没有规则,没有乡村。保险公司在调整长期医疗保险费率时,需要做好内部控制工作,无论有无选择权。

一是有一个内部控制系统。要求保险公司制定相应的长期医疗保险费率调整制度,明确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内部决策机制和工作流程。

中国保监会表示,《通知》的发布将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个人保险供给方面的结构性改革,丰富保险产品供给,促进医疗保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能有效解决因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或产品销售暂停而导致保险无法续保的风险,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方面1:明确的定义

保险公司可调整保险费率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的开发和设计仅限于按自然保险费率定价且保险期超过一年的医疗保险产品,或者尽管保险期不超过一年但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医疗保险产品。

亮点2:名称规范

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名称中应包含“××医疗保险(费率可调)”字样。

第三点:长期宣传

保险公司应在公司网站“公开信息披露”栏的“特殊信息”栏下设立“长期医疗保险”子栏,披露费率调整方式、费率可调整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名称、上市销售日期、前次费率调整等信息。

手表4:开始时间

首次调价时间不得早于产品上市销售之日起三年,每次调价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一年。

第5点:条款的细节

利率调整的具体触发条件,包括具体指标和调整标准。

第一次速率调整的时间和后续速率调整的最小时间间隔。

每次利率调整的上限。

每次费率调整的过程,包括公示方法、公示期限等。

何时及如何告知被保险人费率调整,以及被保险人对费率调整的权利和义务。

亮点6:产品描述

风险提示。在产品说明的显著位置,黑体字至少比正文大一个尺寸,表示该产品是一种费率可调整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费率可在保险期间或保证续保期间进行调整。

保险责任和免责。

利率调整的依据和过程,以及投保人获取相关信息的方式。

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时间、第一次费率调整时间、后续费率调整的最短时间间隔以及每次费率调整的上限。

被保险人调整费率的权利和义务。

以案例形式展示本产品提供的保护,以及被保险人可能面临的年度费率调整。其中,利率调整的论证可以区分不同的利率调整情况,但至少应包括条款中约定的利率调整上限的论证情况。

观察点7:禁止调整的条件

前一年,赔付率低于85%且行业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平均赔付率在10%以上。

在前一年,有一个关于产品的集体访问争议。

中国保监会要求不得提高费率的其他情形。

第8点:违规处罚

如果保险公司不执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销售费率可调整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具有误导性和欺骗性,费率调整过程不符合有关规定,客户服务不到位,造成群体走访和纠纷,中国保监会将依法对保险公司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亮点9:产品数据库

中国保险协会将建立和完善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数据库,收集和整理相关产品的运行情况,定期收集行业长期医疗保险数据,及时发布行业平均赔付率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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