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最高法制定了50多项证券司法解释和政策文件。此外,在民事审判方面,最高法还制定了《公司法司法解释(五)》,提高了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话语权。
昨天,国家新闻办公室举行了一次新闻发布会,讨论如何妥善处理与新的肺炎疫情有关的民事和商业案件,以及如何建立一个法治的商业环境。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法官刘桂香在会上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正准备联合开发一个证券纠纷解决信息平台,实现证券纠纷的网上备案、网上审理和赔偿金支付。
“例如,提供在线诉讼文件,甚至举行在线庭审。法院开庭后,相应的赔偿将在网上实施,赔偿将通过一定的机制直接收取。这一切都是为了降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成本。”刘桂香表示,该制度一旦建立,将与代表人诉讼制度一道,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体现该制度优势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有效、便捷地保护投资者权益。
刘桂香表示,今年以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对部分证券纠纷采用了代表人诉讼制度。这些案件的审理进展顺利,为探索代表人诉讼制度提供了实践经验。
在新闻发布会上,刘桂香还介绍了资本市场登记制度改革背景下的最高法投资者保护工作。
据报道,最高法制定了相应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统一了证券纠纷的判断标准。近年来,最高法制定了50多项证券司法解释和政策文件。此外,在民事审判方面,最高法还制定了《公司法司法解释(五)》,提高了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话语权。
去年,最高法颁布了《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这是最高法历史上第一次为资本市场的基本制度改革专门制定了系统而全面的文件。它包括刑事和民事两个方面。
刘桂香表示,从刑事角度来看,上述司法文件明确规定,要严格控制证券犯罪分子的缓刑,依法增加罚金刑附加刑的适用,加大经济制裁力度。从民事角度看,其核心内容是确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强化中介机构的检查责任,禁止欺诈。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不仅成功化解了一批可能引发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大案要案,而且还审理了一系列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和示范意义的案件,如“*ST云台”(原名“绿地”)、虚假陈述、光大证券“自己的目标”和徐翔操纵市场等。他们严厉惩罚证券犯罪,支持投资者要求法律赔偿。
此外,上海金融法院的成立和江苏、浙江等地专门金融审判庭的设立,提高了证券审判的专业性。在加强政策引导方面,最高法和证监会先后发布两个文件,共同推动建立证券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形成制度化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