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参考证券公司的分类评级合规性和风控应是评估的重点

2020-04-15 09:39  来源: 曹中铭

2017年7月以后,中国证监会拟再次修订《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以下简称《监管规定》),并于日前向各券商发出征求意见稿。与过去三年评估中不断引入新指标不同,此次修订可称为又一次“大修”,将对各券商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吸引更多业内人士关注。

目前,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实行分类监管制度。证券公司分为五大类,A、B、C、D和E,共11个等级。根据不同的评估分数,他们被分为不同的类型和等级。对于证券交易商来说,评估和评分至关重要。分类评级结果最终将影响风险控制指标标准、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监管资源配置、现场检查、网络设置、发行上市、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支付的具体比例等。例如,评级越低,评级越低,证券公司支付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比例越高。

随着中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目前有许多外资证券公司进入证券业。4月1日之后,外资证券公司的比例限制被取消。这也意味着外资独资证券公司也会出现。未来,国内证券经纪业将形成国内券商、外资控股合资券商和外资独资券商全面竞争的局面。此外,由于市场蛋糕只有那么大,国内证券公司将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目前,国内证券经纪行业的发展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子公司在内,国内证券交易商的数量已经超过100家。尽管中国资本市场的规模也越来越大,证券公司作为中介机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如此多的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强度是可以想象的。特别是,随着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的放开,预计将会出现更多的外资持股和外资独资证券公司,因此未来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在这种背景下,并不排除一些证券公司为了生存和发展而冒险。

从经纪业务的角度来看,严重同质化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自营管理、经纪、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已成为经纪行业的四大业务。一般来说,绝大多数证券公司都有相同的营业执照。少数牌照不全的证券公司不是长期没有成立就是评级原因造成的,但不会对证券公司业务同质化产生很大影响。在严重同质化的背后,除了竞争更加激烈之外,以盈利和市场份额为目的的低价IPO现象也时有出现。如何保证赞助的质量?

此外,尽管近年来国内证券经纪行业不时出现吸收、合并和大规模经营,但总体而言,证券公司的主管在市场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仍然非常有限,这与著名的海外投资银行大相径庭。随着越来越多的外资证券公司和外商独资证券公司的出现,国内证券公司走向海外是不可避免的。这要求国内证券公司在做大做强的同时做得更好。只有这样,国内证券公司才能真正走出去,在提高自身影响力的同时,在全球市场上争夺话语权和定价权。

因此,我认为中国证监会这次有必要对《监管规定》进行整改。除了促进国内证券公司做大、做强、做优之外,还可以使证券业的发展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这些年的评估和评级结果,以及经纪行业的现状,我个人认为经纪行业的合规和风险控制应该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就风险控制而言,这也是经纪业的核心要素。风力控制的缺失或不足通常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从一个小的角度来看,它可能会导致证券交易商的评级下降,对其业务的更多限制以及对其业绩的影响。总的来说,风的控制可能不到位,导致证券公司停业、托管和吊销营业执照。

我个人认为,证券公司只有规范运作,做好风控管理,才能谈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才能谈做大做强。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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