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互金协会”)发布了《关于参与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投机炒作的风险提示》,称近期国际金融市场的波动导致一些平台炒作“虚拟货币是超越金银的避险资产”的概念。然而,实际情况是,其价格的急剧下跌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损失。
共同基金协会网站截图
为此,共同基金协会郑重提醒,任何机构或个人都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及相关投机活动。会员机构还应严格遵守行业自律要求,积极抵制非法金融活动,不为其提供便利。
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等7个部门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虚拟货币交易和ICO行为为非法金融活动,并开展整改工作。
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本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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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非法发行和流通代币向投资者筹集的比特币、以太网币等所谓的“虚拟货币”。本质上,这是一个未经授权和非法的公共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发行本票、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代币发行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的,没有法律补偿和强制等货币属性,没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该在市场上用作货币。
为了逃避监管打击,一些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在海外注册或设置服务器,继续从事相关活动。这些平台经常以各种噱头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他们还通过机器人程序刷刷和数据篡改等行为,在虚拟货币交易市场制造“繁荣”的假象。
根据对部分平台交易数据的样本分析,共同基金协会发现,40多种虚拟货币在交易日的换手率超过100%,70多种货币在交易日的换手率超过50%。在货币交易的单位价格和市场价值不高的情况下,共同基金协会产生了巨大的交易量。此外,该平台直接使用粗糙的手段从其他平台抓取信息,并完全复制伪造的交易量。
在诱导消费者进入后,该平台将利用各种市场操纵手段来攫取消费者财产。主要方法如下:
首先,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该平台通过高价购买、低价出售和高频交易等恶意操作程序盗用消费者的财产。
二是平台使用横向、拉、砸等技术手段操纵交易,消费者完全不知道实际的交易情况。
第三,该平台经常使用停机、拔掉网络电缆、冻结资产等手段使交易突然停滞。参与杠杆交易的消费者因无法自愿平仓并引发头寸爆炸而遭受重大损失。
共同基金协会强调,由于这些平台在“海上”运行,而且主体相对隐蔽,它通过频繁更改网站域名和服务器地址,以及采用在线转移和离线交易来规避监管机构的攻击。其主要经营主体的注册地、办公地和业务发展区往往不同,因此消费者往往无法确定经营者的身份,一旦发生财产损失也难以追回。
因此,消费者应主动增强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盲目跟风参与相关投机活动。如发现任何组织参与此类非法金融活动,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报告,如有涉嫌犯罪,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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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