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声明:本文旨在传达更多的市场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本文仅代表作者的观点,并不代表火星财经的官方立场。据《每日电讯报》报道,电报引用了另一个案例来表明加州法院在《投资法案》中的判决支持电报的立场。电报公司认为,其在购买协议中使用的语言与Siry的合作协议中使用的语言相似。
去年10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电报公司2018年为电报开放网络发行的17亿美元第一货币进行了调查。电报称,该公司已在ICO之前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一份“证券发行豁免通知”(表格D)。电报使用特殊豁免(表格D506(c))向批准的投资者销售产品。
然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一旦电报公司将格兰姆代币交付给其原始买家,他们将能够在公开市场上向公众转售数十亿代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在东区块链上市之前,非公开发行刺激了二级市场的发展,因此发行是非法的。
电报引用了本月早些时候加州上诉法院第二庭的一项裁决。电报公司认为,法院在锡林投资案中的裁决支持电报公司反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电报指出,“就像在西里一样,格拉姆的术语表明私募的形式并不违反美国证券法对向公众发行证券的限制。”
电报认为“购买协议明确包含:(I)购买协议的履行不应‘违反任何判决、法令、规定或规则’;(ii)每位购买者保证“只能根据适用的证券法和本购买协议的条款出售格兰代币。“
证交会本周也回应了这一观点,没有接受电报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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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LiangCHE